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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部分资料为第一阶段资料,如果本阶段通过省红十字会审核,将会有后续资料需要补充 | |||
序号 | 项目 | 要求或内容 | 备注 |
1 | 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监护人各1份(父母)。 户口簿:申请人一家三口各1份。父母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及法院判决患儿监护关系的判决书或自行协商的患儿监护关系协议书(复印件)。如户主页为爷爷或者姥爷等均不能体现监护关系,需提交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比如患儿出身医学证明或派出所、街道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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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原件 | 必须是原件,本年度近3个月的诊断,包括病型、医生签名、鲜章(医院公章/诊断证明章/医务处) | |
3 | 住院病案首页原件 | 必须是原件 | |
4 | 骨髓检查报告单原件 | 必须是原件 |
注意事项:
1.该项目申请是针对0—14周岁家庭贫困的白血病儿童;
2.申请表的递交并不代表可以获得救助;
3.不受理已获得资助的患儿重复申请;
4.以下骨髓报告诊断意见符合资助条件:
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
急性髓细胞白血病:AML 慢性髓细胞白血病:CML
非霍奇金淋巴瘤/白血病 伯基特淋巴瘤/白血病
T母细胞淋巴瘤/白血病 淋巴肉瘤白血病
5.如上级政策变动,按照新政策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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