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3日12时,全市红十字系统累计接收各企事业单位和爱心市民捐款2444.526487万元,累计支出2428.742987万元,暂未支付资金15.7835万元。其中:区(县)红十字会累计接收捐款1217.804997万元,捐赠款支出1202.021497万元,暂未支出资金15.7835万元。捐赠款物接收和支出明细由各区县红十字会进行公示。市本级累计接收捐款1226.72149万元,累计支出1226.72149万元(其中:根据捐赠方意愿支出定向捐款1225.766289万元;非定向资金0.955201万元,用于支援武汉市),支付率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规定,按照“谁收款、谁开票、谁负责”的原则,现将市本级2月25日18时至3月3日12时捐赠款物接收和支出明细公示如下:
说明:市红十字会接收的定向捐赠款物均按照捐赠意愿执行;非定向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组统筹调配;其他非定向物资,市红十字会按照相关规定,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非定向资金,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指示精神,原则上支援武汉市疫情防控。
自贡市红十字会将按照捐赠意愿和捐赠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规范的将接收到资金和物资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反馈捐赠人所捐赠款物的去向并予以公示,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温馨提示:通过银行直接捐款且未留下联系方式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请及时与自贡市红十字会联系,以便送达发票和感谢信。
联系电话:0813-8619922,0813-5512866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华园街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