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红会函[2009]23号
四川省红十字会关于参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家彩票
公益金救护师资初训班和举办国家彩票公益金救护师资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各市州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拟于10月份举办国家彩票公益金救护师资初训班;省红十字会会拟于近期举办1期师资初训班、2期救护师资复训班,现将参加培训的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家彩票公益金救护师资初训班,培训时间7天,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干面胡同53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参训人员往返旅差费由送培单位负责,培训期间培训费、食宿费等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家彩票公益金负责。请有意参加的市州及时汇总报送名单,以便省红十字会上报总会。
二、省红十字会国家彩票公益金救护师资培训班,培训时间7天,地点:成都,往返旅差由送培单位负责,培训期间培训费、食宿费等由国家彩票公益金负责。请各市州上报参训名单,以便省红十字会汇总分配名额。
三、师资选送条件
(一)复训人员(2期)
1、2007年12月31日前参加过总会、省红十字会救护师资培训且获得救护培训师资证书、未参加过师资复训的;
2、有一定授课能力、长期从事救护培训教学工作,具备一定教学经验的。
(二)初训人员(总会、省会各1期)
1、热爱红十字事业,有一定爱心的;
2、中专及以上文凭,具备一定医学知识的;
3、志愿且有时间进行救护员培训的。
四、报送名单时间
请将参训人员报名表于8月21号前上报四川省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培训办公室。
联系人:孙文佳 邮 箱:chaoge70@163.com
电 话: 028-84353933转2404 13880792534
传 真:028-84351958
附件: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09年救护师资参训人员报名表.doc
2009年8月3日
根据省会关于参加总会彩票公益金救护师资初训班和举办国家彩票公益金救护师资培训班的预备通知要求,请各区县红十字会落实总会、澳门红会援建项目单位派一人参加,并将人员名单于21日前报市红十字会。
• 重建标识、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