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红十字会2017年第二次人道救助公示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住址 | 困难情况 | 救助金额(元) |
1 | 彭某某 | 男 | 自流井区舒坪镇 | 31岁,家庭5口人,主要以母亲打点零工维持生活,妻子无工作,孩子只有2岁,父亲无劳力做活。自己又患有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费用共计159539.02元,报销31529.32元,自费128009.7元。 | 25600 |
2 | 刘某某 | 女 | 荣县旭阳镇 |
丧偶、因患乳腺癌需长期治疗,已负债累累。费用共计130945.54,自费45262.17。 | 4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