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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红十字会申明

时间:2008-06-26   来源:自贡红十字会   作者:自贡红十字会   浏览次数:2232

    目前,接群众反映,有人趁这次5.12地震灾害,以红十字会的名义,进行不规范的募捐行为,为此,市红十字会再次申明:

    1、市红十字会对志愿者开展募捐活动进行了规范管理。所设置的募捐点除在市红十字会办公地点外,另在春华广场、人人乐广场、东方广场、五星街千盛广场设立了4个固定募捐点,每个募捐点的4名工作人员都由红十字志愿者组成,并统一着黄色T恤、胸佩红十字标志、持有自贡市红十字会募捐箱、白底红十字会会旗,所有募捐点的捐款由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统一清点、管理,并由自贡市“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审核,下发通知单,将款物分批运往灾区。

    2、在这次募捐过程中,市红十字会负责接收群众的捐款捐物,所需为灾区购买的物品均由市政府应急办审核,市商务局统一组织采购。

    3、商家开展的义卖活动若没有红十字工作人员或志愿者现场全过程参与监督均属商家自发行为。

    4、目前,市红十字会设固定摆放募捐箱的地点有:汇东大酒店、九鼎集团、阿细QQ餐吧、芭夯鸡连锁店,齐天鳝鱼火锅连锁店。

    5、红十字会的帐号、户名和开户行没有进行更改。

    6、市红十字会对有明确捐赠意向说明的款物将按照捐赠者的意愿进行定向使用;若没有明确捐赠意向说明的款物将按照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划拨募捐资金和募捐物资。

特此申明

自贡市红十字会

2008年5月18日

救灾/捐款专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

账号:115874162162

户名:自贡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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