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人体器官移植事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根据《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的有关规定,11月11日上午,市红十字会与市卫计委联合召开人体器官及遗体捐献会议,对于人体器官及遗体捐献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市一、三、四医院,荣县人民医院、富顺县人民医院及县卫生和计生局有关负责人参会。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李茂梅出席会议。
这次人体器官及遗体捐献工作会议,重点是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根据人体器官及遗体捐献宣传工作的需要,市红十字会将在上述5家医疗机构院内公共区域设置人体器官及遗体捐献岗,设宣传栏。指定院内专兼职人员负责发放宣传材料,为爱心捐献人体器官及遗体的市民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协助市红十字会完成遗体及器官捐赠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救助激励等工作。
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李茂梅在会议中谈到,“人体器官与遗体捐献是拯救他人生命的高尚行为,是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崇高体现,也是一项挽救生命,造福社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人体器官与遗体捐献这项高尚事业的健康发展,对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一定要把这项好事做实,事实做好。”
会议自由发言时,与会人员就人体器官及捐献工作的细节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最后达成了统一的共识。本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对把器官遗体捐献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红十字精神、促进精神文明建议相结合,提高社会各界对人体器官及遗体捐献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实现移风移俗,推进我市医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有重大意义,标志着我市人体器官及遗体捐献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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