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人道救助

自贡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2010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0-01-29   来源:自贡红十字会   作者:自贡红十字会   浏览次数:414

各区、县红十字会:

    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的“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慰问困难群众的活动,已成为红十字会救助工作的品牌。认真开展好今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让困难群众过上安定祥和的春节,是红十字会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为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按照总会《关于开展2010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会实际作如下安排: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区、县红十字会行动起来,开展2010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要高度重视,以“四川省红十字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为指导,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精心策划组织,努力把2010年博爱送万家活动搞好。

    二、明确对象,突出重点
    根据今年确定的慰问对象,结合我市实际,2010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慰问主要对象为农村和城市社区的特困户。

    三、努力筹措慰问款物
    各区、县红十字会要多方努力,积极筹措慰问款物。一是在各自辖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筹措慰问款物活动;二是主动联系爱心企业和社会筹措慰问款物。力争把更多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家中。

    四、各区、县物资的分配、发放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做好物资的发放登记、签收手续,公布受益对象名单,以备审计部门核查。

    五、各区、县按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将物资发放到困难人群手中,不得截留、挪作它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要把党和政府、红十字会对困难群众的关爱落到实处。

    六、各区、县收到物资后,要在当地举行发放仪式活动,活动应邀请当地媒体参与,要加大对红十字精神及本次活动的宣传力度,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本次活动于2月10日结束,请各区县红十字会在2月11日前将活动总结、照片及受益人签章(手印)、联系电话等报市红十字会。

    注:物资发放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救助规则》和总会的相关要求进行。悬挂横幅“2010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物资XX县发放仪式”,适当予以宣传。保管好相关资料以备审计,并及时将物资分配计划(表3)、物资收据(表4)、执行结果报告(表5),及发放物资的图片总结于2月11日前报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救灾/捐款专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

账号:115874162162

户名:自贡市红十字会

扫一扫,红会官方微信

扫一扫,手机浏览

自贡市红十字会 2018-2024©版权所有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华园街66号     备案号:蜀ICP备20020553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