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市抗震救灾监督检查组一行四人来到市红十字会,就我会对款物的接收、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李茂梅非常感谢检查组对红十字会抗震救灾工作的指导,并就红十字会救灾款物的接收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向检查组作了汇报。
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会抗震救灾工作。一是工作及时到位。在地震灾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红十字会向社会各界发出了紧急募捐呼吁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对所有物资的接收、出库和救灾资金的收取、支付落实了专人负责。二是款物的接收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灾害救济原则与条例》、《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收捐赠工作条例》以及财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分别对款物进行了登记、入账、分类入库,并开具了四川省公益救济性捐赠专用票据。对款物的支出,均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和自贡市“5.12”地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划拨和调出款物,做到了款物的来源、去向账目清楚,数据准确。对今后的工作,检查组建议:一是建立抗震救灾工作的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使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更加具有规范性。二是对物资价格进行科学评估。三是做到专款专用,直接用于灾民的资金应和工作经费分开。四是对捐赠物资的保质期要严格把关,确保物资的放心使用。
200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