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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贡市红十字会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情况公示 (十) (3月10日10时--3月18日16时)
    时间:2020-03-19 来源:自贡市红十字会

    截至3月18日16时,全市红十字系统累计接收各企事业单位和爱心市民捐款2483.324099万元,累计支出捐款2466.580919万元,暂未支付捐款资金16.74318万元。其中:

    区(县)红十字会累计接收捐款1246.112943万元,累计支出捐款1229.420763万元,暂未支出捐款资金16.69218万元。捐赠款物接收和支出明细由各区(县)红十字会进行公示。  市本级累计接收捐款1237.211156万元,累计支出捐款1237.160156万元(其中:根据捐赠方意愿支出定向捐款1235.874955万元;非定向资金1.285201万元,用于支援武汉市),暂未支付资金0.05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规定,按照“谁收款、谁开票、谁负责”的原则,现将市本级3月10日10时至3月18日16时捐赠款物接收和支出明细公示如下:

    (一)接收捐赠款情况表

    序号 捐赠人 金额(元) 捐赠意向
    1 贡井区长土街新华村村民 13,366.66 定向捐赠武汉市
    2 贡井筱溪街37名爱心人士 1,110.00 定向捐赠武汉市
    3 何闽 100.00 定向捐赠武汉市
    4 刘霞 100.00 定向捐赠武汉市
    5 贡井区筱溪街15名爱心人士 410.00 定向捐赠武汉市
    6 胡正权 500.00 定向捐赠市三医院
    7 一名共产党员 20,000.00 定向捐赠武汉市
    8 农工民主党自流井区基层委员会 11,400.00 定向捐赠自井中医院4000元,自井区二医院4000元,自井疾控中心3400元
    9 自贡市嘉祥外国语学校非党员教职工 16,000.00 定向捐赠武汉市
    10 北京自贡企业商会 7,537.00 定向捐赠:自流井区400元,大安区5000元,富顺童寺镇200元、安溪镇100元,荣县637元、荣县乐德镇1000元,沿滩仙市镇200元
    11 李灿 200.00 定向捐赠武汉市
    12 匿名爱心人士 100.00 定向捐赠武汉市
    合计 70,823.66
    大写 柒万零捌佰贰拾叁元陆角陆分

    (二)支出捐赠款情况表

    序号 受捐赠人 金额(元) 备注
    1 武汉市红十字会 50,976.66 定向捐赠
    2 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 500.00 定向捐赠
    3 自流井区中医医院 4,000.00 定向捐赠
    4 自流井区第二人民医院 4,000.00 定向捐赠
    5 自流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400.00 定向捐赠
    6 大安区(指挥部) 5,000.00 定向捐赠,区卫健局代收款
    7 荣县(指挥部) 637.00 定向捐赠,指挥部指定县疾控中心代收款
    8 荣县乐德镇 1,000.00 定向捐赠
    9 自流井区(指挥部) 400.00 定向捐赠,区财政局代收款
    10 沿滩区仙市镇 200.00 定向捐赠
    11 富顺县安溪镇 100.00 定向捐赠,由富顺县红十字会代收款,拨付到指定乡镇
    12 富顺县童寺镇 200.00
    合计 70,413.66
    大写 柒万零肆佰壹拾叁元陆角陆分

    (三)区(县)汇缴捐款去向表

    序号 缴款单位 金额(元) 捐赠人意向 收款时间 拨出单位 拨出时间
    1 富顺县红十字会 10900 捐赠武汉市 3月17日 武汉市红十字会 3月18日
    2 富顺县红十字会 10664 捐赠武汉火神山医院 3月17日 武汉火神山医院 3月18日

    (四)捐赠物资接收和分配情况表

    捐赠人 接 收 分 配 备注
    日 期 物资名称 数量 日 期 接收单位 数量
    深圳粤创控股集团 3月15日 免洗消毒洗手液 20箱 (300ml*36瓶/箱) 3月16日 高新区管委会 5 定向捐赠
    市社会福利院 2
    市儿童福利院 2
    市救助管理站 1
    市公安局 1
    市一医院 2
    市三医院 2
    市疾控中心 3
    市中心血站 2

    说明:市红十字会接收的定向捐赠款物均按照捐赠意愿执行;非定向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组统筹调配;其他非定向物资,市红十字会按照相关规定,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非定向资金,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文件精神,原则上用于支援武汉市疫情防控。

    自贡市红十字会将按照捐赠意愿和捐赠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规范的将接收到的资金和物资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反馈捐赠人所捐赠款物的去向并予以公示,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温馨提示:通过银行直接捐款且未留下联系方式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请及时与自贡市红十字会联系,以便送达发票和感谢信。

    联系电话:0813-8619922,0813-5512866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华园街66号